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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日正式完成簽署「優質企業(AEO)相互承認協議」,雙方海關將互相承認對方AEO之驗證結果,並給予對方AEO出口業者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。「第四十三屆臺日經濟貿易會議」日前在臺北國賓飯店舉行,會中並進行臺日AEO相互承認協議簽署儀式,由我國臺灣日本關係協會代表邱義仁、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代表大橋光夫分別代表雙方簽署,並由財政部關務署組長葉松茂、日本財務省調整官到場觀禮見證。關務署表示,臺日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,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將直接受惠,經由互相承認驗證結果,雙方AEO出口業者可在臺日兩方均享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,不僅有利我國AEO業者輸日貨物快速通關,創造商品競爭利基,更有助業者後續物流管理,構建Just-in-Time與零庫存之利基,並可達成整體供應鏈安全,提升企業競爭力;日方AEO業者輸臺貨品亦然,進而促進臺日雙邊貿易發展,締造互惠雙贏經貿榮景,更代表雙方海關在建立相互合作新里程碑上,再邁出歷史性一大步。據統計,日本為我國第三大貿易夥伴,一○六年臺日雙邊貿易總值達約六二七億美元,完成AEO協議簽署,對促進臺日經貿發展至為重要。關務署期待經由雙方持續努力,拓展臺日雙方未來在其他方面之關務合作,全方位的促進貿易便捷及國際供應鏈安全,創造更大合作效益。我國係自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實施優質企業制度,截至一○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已完成認證七一七家,包含三五五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,以及三六二家一般優質企業,約占我進出口貿易總值四六%。目前已與美國、新加坡、以色列、韓國及澳大利亞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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